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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经纬12月23日电 23日,四川证监局网站发布《关于对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、席刚、朱川、褚雅楠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》(下称《警示函》)。
据《警示函》,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新乳业”)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,对重庆新牛瀚虹实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重庆瀚虹”)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60万元。经查,新乳业在2023年半年报披露前已明确知悉重庆瀚虹无法实现承诺的业绩,但未在2023年6月30日对重庆瀚虹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,不符合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——资产减值》第四条的规定,导致《2023年半年度报告》披露的信息不完整、不准确。
四川证监局指出,上述事项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)第三条第一款规定。
新乳业董事长席刚、总经理朱川和财务总监褚雅楠未能勤勉尽责,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四条、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,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。
根据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二条规定,四川证监局决定对新乳业及席刚、朱川和褚雅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公开资料显示,新乳业聚焦低温乳品,立足西南,并深度布局华东、华中、华北、西北市场,2019年在深交所上市。
企业经营方面,2024年前三季度,新乳业实现营业收入81.50亿元,同比减少0.54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.74亿元,同比增加24.37%。
二级市场上,新乳业23日收跌5.27%报14.21元/股。(中新经纬AP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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