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6月15日,安溪县人民法院开展“夏季攻势”专项执行行动。 此次行动由该院党组书记、院长黄小丹亲自部署、带队执行。安溪县人大代表陈亚兰、县政协委员何瑞波见证监督。
拒不返还货款——查封
福建某科技公司与常州某机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经安溪法院判决,福建某科技公司应将涉案生产线设备退还给常州某机械公司,常州某机械公司返还福建某科技公司货款432.5万元及双倍定金180万元。判决生效后,常州某机械公司未能履行返还货款义务,福建某科技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并申请保全涉案生产线设备。在本次专项行动中,执行干警依法对该涉案生产线设备予以查封,并将进行评估拍卖,以保障申请执行人公司实现胜诉权益。
拒不履行协议——处罚
谢某与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,经法院主持调解,杨某自愿于2022年5月8日前赔偿谢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1.6万元。调解后,杨某未按协议内容履行赔偿义务,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 为有效打击拒不执行行为,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杨某发出安溪法院首份《预处罚通知书》。行动当天,杨某即慑于执行压力,主动履行赔偿义务,案件执行完毕。
本次专项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23人,警车4辆,对30件涉民生、涉民企案件开展执行,共张贴敦促履行公告23份,查封机械设备1套,扣押车辆1部,拘传4人,腾房1处,协助移交房产8处,执行和解3件,执行完毕3件,执行到位金额89.23万元。
下一步,安溪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,聚焦涉民生、涉民企执行案件,不断加大执行力度,严厉打击故意转移财产、逃避执行、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。(苏明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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